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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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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乔次仁主持召开市商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精神。

会上,首先传达了《市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林市组〔2017〕8号)和藏组发〔2016〕560号精神,全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学习会上,乔次仁同志强调:此次修订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明确了“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的要求,是中央继发布《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制度后出台的又一重要制度,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为确保《守则》落到实处,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守则》。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和政工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守则》内容要求,深刻认识《守则》修订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要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以及组织人事干部都能熟悉掌握《守则》,真正做到懂规矩、明程序。并将《守则》内容悬挂党组会议室,促进班子成员经常学习《守则》,严格遵守《守则》。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守则》,自觉按照《守则》规定办事,严格遵守“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等要求,严把选人用人关口,不断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